2024年2月7日,眉山国投集团党委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主题教育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集团公司主题教育典型做法和经验成效,对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作出安排。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五联络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县级干部沈映波到会指导并讲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廖宇勇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廖宇勇指出,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眉山国投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总遵循、总依据、总指引,在市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第五联络组的悉心指导下,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一体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以“五个学习”“五个聚焦”“五个提升”“五个落实”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五个学习”筑牢思想根基。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研讨交流学。专题党课深入学。全体党员覆盖学。营造氛围推动学。二是“五个聚焦”抓实调查研究。聚焦发展重点精准选题。聚焦典型案例主动亮题。聚焦四下基层认真点题。聚焦目标导向积极破题。聚焦成果转化高效解题。三是“五个提升”推动企业发展。中心工作业绩大提升。干事创业精神大提升。民生项目建设大提升。人才队伍引育大提升。科技创新驱动大提升。四是“五个落实”深化检视整改。把脉问诊,落实问题清单。强化担当,落实整改责任。靶向跟踪,落实动态管理。赋能提效,落实督导指导。标本兼治,落实建章立制。
就深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廖宇勇要求,一是要持续深化以学铸魂,不断涵养政治素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经受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党性锤炼,竭力将学习成果落实到具体行动,转化为生动实践。二是要持续深化以学增智,全面提升能力本领。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切、工作关联,切实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强化技术本领提高、提升风险应对能力,以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高标准为持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三是要持续深化以学正风,大力弘扬清风正气。加强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树牢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树立真抓实干的新风正气。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四是要持续深化以学促干,加快推动改革发展。积极履行民生责任,加快推进民生工程,聚焦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着力解决民生痛点。聚力产业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
沈映波充分肯定了集团公司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效。她指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眉山国投集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国投集团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政治热情饱满,政治自觉坚定,严谨务实、锐意进取,围绕三市一城战略部署,打造民生国投、产业国投、智慧国投,各项主要指标实现了高速增长,转型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就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沈映波强调,一是要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要深化于学、内化于心、转化于行,把学深悟透总书记思想作为锤炼党性、推动实践的第一必修课,全面系统领会把握总书记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更好肩负起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眉山新篇章的时代重任。二是要自觉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要推进问题整改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整治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要加强跟踪督导,对问题检视整改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跟踪问效。要聚焦重点攻坚,紧紧盯住中央、省委、市委明确的重点事项,深入推进。要加强评估问效,按照中央、省委、市委部署,适时开展整改整治“回头看”。要健全长效机制,为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提供制度保障。四是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把主题教育激发出的精气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坚持破难题、促发展、拼经济、搞建设,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要用心用情抓好民生工作,坚持树牢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访民情、办实事、解民忧,见人见事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要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底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部分子公司党组织围绕主题教育的做法成效、经验启示作了书面发言。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二级公司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三级公司党组织书记;二级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部长或综合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