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PPP项目调概,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2019年我最自豪的一件事

来源:眉山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副经理 彭庆 发布日期:2020-03-23 0

眉山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建设PPP项目(下称PPP项目)于2016年底启动,2017年11月完成招标,2018年3月签订PPP合同,2018年8月成立眉山川能投水务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根据上级安排,我担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在过去的一年里,最让我感到自豪的一件事是由我牵头负责协调完成了PPP项目投资调概工作。

2018年4月先行启动第二污水处理厂(下称二污厂)建设,2019年按照市政府要求,二污厂二期、市污水处理厂(下称一污厂)提标升级改造以及岷东新区污水处理厂(下称岷东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建设需同步展开。

在工程建设前期推进中,项目公司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主要是因为一污厂升级改造、岷东厂扩建改造项目估算投资于2016年年底编制,由于近几年人工、材料、机械等大幅上涨,原有的估算价格已无法完成建设需要,加上二污二期工程需要与一期工程合并立项,在PPP项目总投资不允许超概的刚性要求下,若不对项目投资进行调概,项目公司无法以合法主体对二污二期工程进行建设,同时一污厂和岷东厂也无法继续完成建设。为此,项目实施机构市住建局多次召开PPP项目联席会议,调概工作必须推动。调概程序需先进行专家论证,再由实施机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同意,然后再由发改部门组织专家对可研调概评审通过后重新批复,同时要求每个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原有投资10%。

接到任务后,我意识到任务艰巨,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多次与设计单位充分沟通,对现场设备设施认真核对,并就文本编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确保污水处理工艺能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努力控制投资,尤其是一污厂难度最大。二污厂、岷东厂项目分别于2019年3月、11月完成专家论证和评审;一污厂在整个调概工作中受投资约束、进水浓度变化、不新增用地、价格上涨、工艺选择等多种因素限制,方案论证推进特别困难。设计单位自2018年11月起即着手进行论证,但编制成果始终无法满足投资限额要求。在经实施机构同意后,项目公司又另行委托对BAF工艺设计经验较丰富的徐州设计院编制报告与西南院进行对比。徐州设计院报告前后修改了十二次,西南院也多次调整方案和投资,最终于6月份分别通过工艺、投资专家论证后最终采纳了徐州院设计方案,针对进水浓度不同重新设定了规模,同时总投资不超过原估算投资10%。8月份,为保险起见,按照市领导要求,实施机构再次组织对重庆璧山观音堂污水厂提标工程进行考察,在邀请该改造工程设计单位中南设计院对一污厂和岷东厂方案进行把关后,实施机构最终将三个项目的估算调整方案上报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调整可研于11月通过专家评审,12月17日发改部门对三个项目进行了正式批复。

整个调概工作的推进极为不容易,整个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可研调概的完成,对整个项目积极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相关前期环评、方案设计、水保、初设等也顺利开展,保证了PPP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顺利实施。